近日,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《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,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,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。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名单及档次,在适当范围内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。公示时,严禁涉及员工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。
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依据是什么?认定工作程序有哪些?一起看看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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