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贯彻落实《泰州市市区在籍员工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》(泰政办发〔2007〕141号)和《市区在籍员工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方案》(泰政办发〔2007〕169号)、《关于调整2015年度市区城镇居民及员工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》(泰人社发[2015]83号)文件精神,按《泰州市市区在籍员工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(暂行)》规定,积极动员公司在籍员工按要求参保,做好公司员工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宣讲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对象:
所有本专科员工,不愿参保的员工统一在班级“员工保险参保告知单”中本人签字确认、院系存档。(模板见群共享)在家里参加了新农保的不要参保。
2.费用:
1)、员工本人90元/年(政府贴380元/年/生)。
2)、有低保证的可以免交保费直接参保(需提供有效低保证复印件一份,并注明班级、员工姓名。)
3.理赔:
1)、理赔政策详见《泰州市市区在籍员工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(暂行)》
2)、理赔程序:详见学工处网站“办事指南”栏目下“参保员工医疗保险出险理赔程序”。
4.泰兴校区的参保员工理赔可以在一学期期末时集中办理,也可以单独办理。
5.请认真做好“学平险参保名册的填写工作”,将学院所有参保员工名册电子稿传交给学工处李丹丹老师。另请各班级自己做好备份工作。费用以班级为单位打给张晗,由张晗统一交学校。